一、名额分配
每学年的上半学年按照研二60%和研三40%的比例分配党员名额,具体人数由党支部讨论决定;每学年下半学年原则上只发展研二同学。毕业学年(研三下半学年)学生不再发展。
二、评定规则
课程成绩*50%+科研成果*15%+社会活动*10%+担任社会职务*10%+支部评议*15%
课程成绩: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成绩组成,根据加权算法计算得出。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论文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的第二作者;专利所有权人为贵州大学,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的第二发明人,所有成果均为研究生期间获得。
社会活动:由社会活动获奖、各项学科竞赛获奖、参与活动成分组成。每人限五项活动,取最高计入。
担任社会职务:指班级委员、班长;研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
支部评议:由支部书记与党小组成员综合评议,分值由日常表现、入党积极性、参与活动积极性、管理人员评价(辅导员、班主任等)等角度综合考虑。
三、具体评分:
1、课程成绩*50%
课程成绩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为课程考核积分,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为非学位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
备注:在规定时间内应修完而未修的课程,以零分参与计算,若成绩中有优、良、中、及格,分别看作95,85,75,65分。
2、科研成果*15%
2.1 学术论文(专著)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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