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邹勇松同学先进事迹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教育部《关于授予邹勇松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校团委《关于2018年下半年团组织生活的安排意见》(贵大团发〔2018〕40号),把学习邹勇松同学先进事迹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学习邹勇松同学先进事迹。通过主题报告、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要坚持典型引路,加强青年学生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大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要深化育人实效,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联 系 人:廖 银
联系电话:15180811887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2018年9月17日印发